国际海运提单的背面条款【悟空海运】
提单背面的条款,作为承托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一般会有几十条。这些 条款可分为强制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两类。强制性条款的内容不能违反有关国 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港口惯例的规定。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第44条就明确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 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本章规定的,无效。”《海牙规则》第3条第8款规 定:“运输契约中的任何条款、约定或协议,凡是解除承运人或船舶由于疏忽、 过失或未履行本条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而引起货物的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 损害,或以本规则规定以外的方式减轻这种责任的,都应作废并无效。”上述 的规定都强制适用提单的强制性条款。
除强制性.条款外,提单背面还有任意性条款,即上述法规、国际公约没有 明确规定的,允许承运人自行拟定的条款,和承运人以另条印刷、刻制印章或 打字、手写的形式在提单背面加列的条款,这些条款适用于某些特定港口或特 种货物,此外还有托运人要求加列的条款。所有这些条款都是表明承运人与托 运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之间承运货物的权利、义务、责任与免责的条款, 是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依据。
国际海运提单的背面条款【悟空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