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放行(三)信任放行【悟空海运】
这是海关为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之下,对监管模式进行 改革的一项措施。海关根据进出口企业的通关信誉、经营情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其进 行评估分类。对被海关授予“信得过企业”称号的各类企业,给予通关的便利,采取集中 报关、预先报关、信任放行等优惠措施,使得这些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在口岸进出口之时 径直放行,事后在一定的时期内,通过分批或集中定期纳税,来完备海关手续。
这种放行制度是建立在海关与企业、报关人相互信任前提之下的。但是,在方便企业 的同时,也给海关构成一定的管理风险。为此,各地海关采取与企业签订“信任放行”的 谅解备忘录,实行“义务监管员”制度,即企业按照海关的要求推荐义务监管员,经过海 关培训合格之后发证上岗,代替海关行使权利。有的海关还开辟了 “信得过企业窗口”, 对这些企业的货物随到随放,由业务监管员代替海关查验。
这些措施,为企业节省了通关费用,同时也缓解了海关监管力量不足的困难。当然, 经海关批准的“信得过企业”,如果发现违反了海关规定的事情,海关可以提出警告,情 节严重的,可以立即取消通关优惠企业的资格,并且依法从严惩处。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三)信任放行【悟空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