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放行(一)征税放行【悟空海运】
进岀口货物在取得海关放行之前,如果属于应征税货物,则应由海关的税收部门,按 照《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一票一证的方式,对这些 货物的收发货人,征收有关的关税与代征税,然后签印放行。
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方针,为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科学归类、严肃退补、及时入 库。其工作重点,是抓好对一般贸易的审价,对特定减免的审批,对加工贸易的稽查,以 及杜绝对缉私、稽查办案“以罚代税”现象。
在征税环节,海关做出的征税决定,对纳税义务人具有强制性。因此,纳税义务人必 须要按时缴纳,不得拖延。海关征税的依据,是货物的“完税价格”。在通常情况下,进 口货物的CIF价、岀口货物的FOB价,即可以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价格,但是对于CIF价或 FOB价,明显要低于同期货物的进口价格,或买卖双方存在特殊经济关系,影响了进口成 交的价格,或者根据海关掌握的市场情况,海关有权审定“完税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一)征税放行【悟空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