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之五CFR
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该贸易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按照《通则》的解释,釆用这一术 语时,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 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CFR条件下卖 方的责任和买方的责任与FOB条件下卖方和买方的责任是相似的,不同的是在CFR 条件下,与船方订立运输契约的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将货物 运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货运保险仍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费 由买方负担。因此,卖方在货物装船之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 理投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