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船舶代理的形式(二)航次代理【悟空海运】
航次代理是指对不经常来港的船舶,在每次来港前由船公司向代理人逐船逐航次 办理委托,并由代理人逐船逐航次接受这种委托所建立的代理关系。凡与代理人无长 期代理关系的船公司派船来港装卸货物,或因船员急病就医、船舶避难、添加燃料、临时 修理等原因专程来港的外国籍船舶,均须逐航次办理委托,建立航次代理关系。船舶在 港作业或所办事务结束离港,代理关系即告终止。
船公司按航次向代理人委托航次代理时,须在船舶抵港前,以书面形式向船舶到达 港的代理人提出委托,并在船舶抵港前的一定时间内,将船舶规范、有关的运输合同和 货运单证寄交所委托的代理人。代理人接到书面委托,查明船舶国籍,明确船舶来港任 务,审核船舶规范、运输合同和贸易合同、货运单证等是否齐全,明确费用的分担和费用 的结算对象,如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经索取备用金,航次代理关系即告建立。
国际物流船舶代理的形式(二)航次代理【悟空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