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中货物交付程序
① 查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证件和印鉴,注意防止冒提和误交,查核收货人 提货是否超过免费保管期限。
② 收清应当向收货人收取的运费、保管费和其他费用。
③ 根据货运单核对发货标记和货物标签无误后,将货物点件,对号交给收货人; 请收货人查看货物是否完整无损,对贵重和重要货物,更应该查验清楚。如果发现不 正常情况,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a. 货物包装破损,内件缺少或损坏、重量不符,应和收货人当面检查和复评,填 制事故记录。如属承运人责任事故,应按有关赔偿规定办理。
b. 如货物的缺少或损失、损坏责任不明,应负责进行调查,明确责任,并按调查 结果处理。
c. 保险货物发生短少、损坏应告知收货人,在承运人出具事故记录的10天内向所 在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赔偿。
④ 将货物点交以后,如收货人对货物的完整无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已经完 好交付,请其在货运单收货人栏内签收。如货运单未随机到达,应请收货人在货物分 批发运单收货人栏内签收。
⑤ 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上签收后,承运人即告完成该次承运任务,解除运 输责任。
⑥ 承运人也应在货运单或分批发运单交付人栏签字,并在提货日期栏注明日期。
⑦ 到达站应将已交付货物的货运单逐日整理,按日期装订,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国际空运中货物交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