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货运出口货物的交付过程
国际联运出口货物抵达到站后,铁路应通知运单中所记载的收货人领取货物。收货人只有在货物因损毁或腐败而且质量发生变化,以致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不能按 用途使用时,才可以拒绝领取货物。
以上仅是一般货物的交接过程。对于特殊货物的交接,如鲜活商品、易腐、超重、超限、危险品等货物,则按合同和有关协议规定,由贸易双方商定具体的交接方法和手续。属贸易双方自行交接的货物,国境站外运公司则以货运代理人的身份参加双方交接。如果在换装交接过程中需要鉴定货物品质和数量,应由国内发货单位或委托国境站商检所进行检质、检量,必要时邀请双方检验代表复验。外运分公司则按商检部门提供的检验结果,对外签署交接证件。属于需要随车押运的货物,国境站外运分公司应负责两国国境站间的押运工作,并按双方实际交接结果对外签署交接证件,作为货物交接凭证和货款结算的依据。
关于国际货运出口货物的交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