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的协会货物保险主要险别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悟空海运】
1) ICC ( A)的承保风险。
A条款改变了以往“列明风险”的方式,“一切风险减去除外责任”的方式,采用对约 定和法定的除外事项,在“除外责任”部分全部予以列明,对于未列入“除外责任”项下 的损失,保险人均予负责。从承保范围看,A条款主要承保海上风险和一般外来风险,责任 范围广泛。
同时,A条款还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对根据运输合同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规定的由被保险人承担比例责任的部分,保险人也予负责。
2) ICC (A)的除外责任。
协会货物A条款的除外责任包括法定除外责任和约定除外责任两大类,内容全面详尽, 条理清晰,分为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除外责任和罢工除外责任四 个条款。
(1) 一般除外责任。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保险人不予负责。
① 由于被保险人故意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② 保险标的的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
③ 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④ 保险标的固有缺陷或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⑤ 直接由于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费用。
⑥ 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破产或经济困境产生的损失或费用。
⑦ 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裂变和(或)热核武器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
(2) 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本除外责任主要规定当船舶不适航、不适货或船舶违反适航、适货的默示保证时,如果 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知晓该事实而且放任不管,则保险人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不负责任。
(3) 战争除外责任。
战争除外责任规定对战争行为、敌对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禁制或扣押等造成的损 失后果和战争武器所致的损失不予负责。
(4) 罢工除外责任。
罢工除外责任规定对罢工者及罢工行为引起的损失不予负责,同时对恐怖分子或有政治 动机的人员造成的损失也予以除外。
3) ICC (B)的承保风险。
ICC (B)承保风险的责任范围比A条款小,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将所保的风险逐一罗 列,具体承保的风险有:
(1) 火灾、爆炸。
(2) 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3)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外界物体碰撞。
(5) 在避难港卸货。
(6) 地震、火山爆发和雷电。
(7) 共同海损牺牲。
(8) 抛货。
(9) 浪击落海。
(10) 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 处所。
(11) 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摔落而造成整件的全损。
4) ICC (B)的除外责任。
ICC (B)的除外责任与A条款大致相同,区别只有下列两点:
(1) 在ICC (A)中,仅规定保险人对“归因于被保险人故意的不法行为所致损失或费 用”不负赔偿责任;而在ICC (B)的除外责任中,则规定保险人对“由于任何个人或数人 非法行为,故意损坏或故意破坏保险标的或其他任何部分”不负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在 ICC (B) T,保险人不但对被保险人的蓄意不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失不负责任,而且对其他 人的故意非法行为所致损失也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在ICC (B)下被保险人如要获得“恶 意损害险”的保障,就需加保“恶意损害险”。
(2) 由于(B)险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取列明的方式,而在(B)中所列的承保风险中 又未把“海盗行为”列入,所以在(B)中,保险人对“海盗行为”不负赔偿责任。而ICC (A)则把“海盗行为”列入承保风险。
(3) ICC (C)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5) ICC (C)的承保风险。
ICC (C)对承保风险的规定,采用的也是列明风险方式。ICC (C)的承保风险远比A 条款和B条款小,它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Major Causalilies),而不承保自然灾害(如 地震、火山爆发、雷电等)及非重大意外事故(如吊索损害)所致风险损失。ICC (C)的 具体承保风险是:
(1) 火灾、爆炸。
(2) 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3) 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体碰撞。
(5) 在避难港卸货。
(6) 共同海损牺牲。
(7) 抛货。
6) ICC (C)的除外责任。
ICC (C)的除外责任与ICC (B)完全相同。
(1) 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主要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①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国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 行为。
② 由于上述承保风险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或扣押及其后果,或任何有关 企图。
③ 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
④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
在上述承保风险中不包括海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所以不同于我国现行海运货物战争险 条款的规定。
在除外责任方面,战争险ICC (A)的“一般除外责任”及“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 任基本相同,“一般除外责任”中增加了 “航程挫折条款”(Frustration Clause),但在规定 由于战争原因造成航程中止,货物未能运达保险单所规定的目的地而引起的间接损失,保险 人不负赔偿责任。另外,对于原子武器等所致灭失或损害,规定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武器 等所致灭失或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1982年的协会货物保险主要险别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悟空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