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市悟空海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86-0755-28289502(多线)

135-2883-5581


知识数量行业领先

国际海运热门港口

  • 广州货代海运

    广州货代海运

    国际海运

    ¥0.00

    ¥0.00

  • 海运广州到荷兰

    海运广州到荷兰

    国际海运

    ¥0.00

    ¥0.00

  • 广州到澳洲海运

    广州到澳洲海运

    国际海运

    ¥0.00

    ¥0.00

更多
大家都在看
更多

国际物流货物运输​保险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悟空海运】

来源:深圳货代公司悟空海运 | 作者:悟空海运国际物流公司wukonghaiyun | 发布时间: 2022-05-08 | 9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际物流货物运输​保险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悟空海运】

国际物流货物运输保险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悟空海运】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 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但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 上的保险金额或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保险人的赔偿不应该是被保险人因赔偿而 获得额外的利益。损失补偿原则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1. 及时补偿

及时补偿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全部证据和材料,否则,保险 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如果保险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付义务,除支付赔偿金外, 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 全部赔偿

全部赔偿,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的全部赔偿,不包括被保险人 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

3. 赔偿实际损失

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性合同,因此,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偿当然不得超过 其实际损失。全部赔偿与赔偿实际损失虽然都是以保险金额为限的,但前者强调的是 “不得少赔”,而后者强调的是“不得多赔”。因为少赔与多赔都与赔偿原则不相吻合。 所以,保险人只有按全部赔偿和赔偿实际损失原则给予赔偿,才能真正使被保险人恢 复到损失发生前的经济状况,保险人只赔偿实际损失。

国际物流货物运输保险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悟空海运】

国际物流货物运输保险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悟空海运】

扫客服微信
深圳国际海运公司-深圳货代公司-国际海运-国际空运-悟空海运客服图片
深圳货代公司-货运代理企业-国际物流公司-深圳悟空海运微信

联系客服

电话

135-2883-5581

136-3297-3294

0755-28289502(多线)

邮箱

61381398@qq.com

17789253@qq.com

——  海运就找大师兄  ——
马上扫微信
更多
国际空运:
更多
常见问题:
更多
国际物流:
国际海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