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租船运输合同签订注意2:装卸时间问题【悟空海运】
装卸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船舶所有人使船舶适于装卸货 物,无须在运费之外支付附加费的时间,也可以说是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约定的.承租 人保证将合同货物在装货港全部装完以及在卸货港全部卸完的时间之和。
程租船合同中对装卸时间的确定,最为常见的有三种方法。
(1) 分开确定装卸时间,即对装货确定一个“允许装货时间”(Time AUowed for Loading);对卸货确定一个“允许卸货时间"(Time Allowed for Discharging) o
(2) 确定总的装卸时间。总的装卸时间又称为“装卸共用时间”,即对装货和卸货 确定一个“允许使用的总时间"(Total Time Allowed to Use)。例如“许可装卸时间共20 天"(20 days allowed for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o
(3) 许可装卸时间用装卸率表示,如“每天装或卸1 000吨”(1 000 tons per day for loading or discharging) o
双方当事人确定装卸时间长短的主要依据是货物种类、货物数量以及船舶所到港 的日常装卸率。装卸时间一旦在合同中确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由于装卸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对船东来说,在由货方承担装卸责 任时,装卸时间无法控制,为保证船期,通常应规定在多少时间内货方应完成装卸作业。
在租船合同中,针对装卸时间往往是用天数来表示的,随着各种各样租船合同的订 立,对于天数的表述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使用最多的是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 (Weather Working Day of 24 Consecutive Hours)计算法,即在昼夜作业的港口,须连续工作24小时才算一天,如中间有几个小时坏天气不能作业,则应予扣除。例如,周一是 好天气,从9时开始计算许可时间,则到周二(如果仍是好天气)9时才是一个工作日。 如果在此期间有3个小时因坏天气无法作业,则到周二12时才算一个工作日。此外, 星期日和节假日也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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